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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十六章 喊能做主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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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九百十六章喊能做主的!

  林澤此言甫出,便讓那火急火燎趕來的老者眉頭一擰。

  這年輕人,未免太目中無人了點。

  難道他後臺很硬?硬到足以當過江龍?

  可他要搞清楚。這兒是紐約,是一座資本主義城市。不是華夏這種靠關係就能肆無忌憚的地方。

  在紐約,當官的是不敢在資本家面前囂張的。而在華夏呢?

  白髮老翁覺得林澤也許是華夏某個不可一世的大紈絝,是那種從小含着金鑰匙,一輩子沒受過委屈,被人欺負的主兒。所以到了紐約,仍是積習難改。甫一被人打臉,就迫不及待地打回去。似乎不打回去會被噁心死。

  白髮老翁細細觀察了林澤數秒,又瞥了一眼站在他身後的夏書竹等人。略有些犯難。

  他身後的那三人,不論是看氣勢還是穿着,都不太像是有權有勢的人。甚至是林澤,一身衣服也不過萬把塊,不是那種揮金如土的大款做派。

  他認識陳玲。可以陳玲的資本,也不敢這麼做吧?

  再者,因爲都是華夏人的緣故,他跟陳玲還算有過幾次交流。深知這個女人懂得隱忍,也識得大局。是個相當精明有手腕的女人。若是沒便宜佔,是不會輕舉妄動的。

  經過一番推敲,白髮老翁只得出一個結論:要麼,林澤是初生牛犢不怕虎。要麼,便是有底氣的大人物。

  剛要開口說什麼,卻只見對面那一身筆挺西裝的黑髮年輕人微微擺手,說道:“放心,不會連累你。”

  說罷。他竟是轉身向夏書竹苦笑一聲,說道:“本來想和你好好喫頓大餐慶祝一下。但剛纔實在忍不住。今晚估計毀了。明兒再單獨補償你一頓,好不好?”

  夏書竹輕輕點頭,柔聲道:“我沒關係的。只是你——”

  “我?”林澤眉頭一挑,似笑非笑地說道。“你什麼時候見我喫過虧?”

  夏書竹茫然地盯着林澤。美眸中掠過一絲朦朧之色。

  是啊。這個小自己幾歲,當初還是自己學生的傢伙。什麼時候喫過虧?

  彷彿他做了任何事兒,最後都能圓滿收尾。是因爲他的確有過人的能力嗎?還是——老天一直站在他這邊?

  夏書竹不懂。也不想懂。

  她只知道,今兒林澤又爲自己出了一次頭。

  他可以容忍被人搶了喫飯的地方,卻無法容忍博特輕薄自己。他能忍,但有底線。而那個底線,便是自己。

  心念至此,夏書竹也渾然忘卻了此刻的境況,滿面幸福地盯着林澤的側臉。不再言語。

  林澤眯起那漆黑的瞳孔,先是攙扶着夏書竹等人落座。這纔給自己拉了一把椅子,堂而皇之地坐在白髮老翁的對面,翹起二郎腿,點了一支菸,若無其事地說道:“我打的這個人,什麼來頭?”

  林澤輕描淡寫地點了一支菸,指了指躺在牆角抽搐的博特。

  “他?”白髮老翁打了個寒顫,苦笑道。“他父親在這片地區黑白通喫。是極有手腕的大人物。年輕人,聽我的。想好怎麼賠禮道歉。儘可能化解矛盾。”

  “這兒是紐約,不是華夏。”白髮老翁意味深長地說道。

  林澤灑脫地笑了笑,聳肩道:“如果我怕被報復,就不會打他。”

  白髮老翁見他這般自信,心下卻是有些打鼓。

  這年輕人,當真有逆天的本事麼?

  哪怕真是燕京某位富翁的兒子,也未必能輕鬆擺平今兒的矛盾吧?

  須知——那個躺在地上的傢伙,背景可是相當的紮實。非業界大佬,很難撬動。

  “唉——”白髮老翁苦笑着搖搖頭,沒有再勸說林澤的意思。反倒是走到陳玲的面前,無奈道。“陳小姐。以你這位朋友的態度,我是一點忙也幫不上了。”

  這是攤牌。

  表示待會兒可能袖手旁觀。期望陳玲不要怪罪。

  陳玲卻也沒說什麼,只是輕輕點頭道:“您不用放在心上。”說着,她目光迷離地望向悠閒抽菸的林澤,嘆息一聲。“我這位好朋友,還真如他自己所說的,除非他主動喫虧,否則沒幾個人能讓他栽跟頭。”

  白髮老翁聞言,卻是心下再起漣漪。

  陳玲可不是輕易便會評價別人的。連她都這麼說,難道這年輕人真有難以想象的力量麼?

  砰!

  餐廳大門猛地被人推開。連那兩名身穿旗袍的美女也被推搡而入。單從這一點,也能瞧出來者沒有半點憐香惜玉的覺悟。

  眨眼間。門外便湧入數十名體格健壯的大漢。黑人白髮一般一般。但不論是黑人還是白人。身高就沒有低於一米八的。清一色的西裝革履,皮鞋錚亮。身上跟是帶有一股淹沒不去的囂張氣焰。彷彿在向旁人傳遞着一個信號:只有我們能欺負別人,沒人能欺負我們!

  單從他們走路的姿勢,林澤就能分辨這是一幫雙手染血的悍匪。絕對一般混子所能比擬的。

  如白髮老翁所料,事件發生不到一刻鐘,便有這麼一幫人物趕到。的確,那博特的背景相當不一般。

  可小林哥又豈是泛泛之輩?

  別忘了。他裝-逼打臉,素來有全套方案。又豈會輕易陰溝裏翻船?

  啪啪啪。

  那幫悍匪走路的腳步聲相當震撼。甫一出場,便嚇退了大半食客。少數幾個膽大的食客則是坐在較遠的位置觀看。頗有些幸災樂禍的味道。

  放在平時,人們通常會有扶弱的心理。哪方弱,哪方處於劣勢。便會在心理上站在哪邊。可如今,因爲關乎國籍問題,倒沒幾個人在心理上認同林澤的做法。反倒希望那幫裹挾着囂張氣焰現身的悍匪教訓林澤一頓。讓這小子知道這兒是紐約,可不是隨便什麼阿貓阿狗都能裝比的地方。

  待這幫人氣勢洶洶來到林澤跟前時,他這才若無其事地打量起這幫人。

  爲首的是一個穿着怪異,尾指戴有一顆骷髏戒指的男子。大約四十多歲。臉上有一條觸目驚心的疤痕。從左臉橫穿鼻樑,跳躍至右臉的下巴。給人一種強烈的視覺衝擊。再加上他身上那股子嗜血的氣勢。換做普通人,哪怕只是被他瞪一眼,便可能立馬腿軟。但林澤這種死人堆裏爬出來,別說一幫道上混的悍匪,連世界上最殘忍的恐怖分子也能直面對抗的牲口。豈會被他那股氣勢嚇到?

  人羣行至不足三米的位置。林澤仍翹着二郎腿,悠哉遊哉地抽着香菸。連正眼都不給對方一個,只是神色淡然地說道:“別擺陣了。把能做主的人叫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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