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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錯小說 -> 都市小說 -> 我撿到了一部十年後的手機

第二十五章“名聲狼藉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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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皓洋看着付琳琳離去的背影,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,轉過頭來,試探性地問:“旭哥,你是不是喜歡孫雯靜啊?”

李旭聽了,眉頭一皺,抬起腿,作勢就要給這小子一腳,沒好氣地說:“我之前白說了是吧,你小子怎麼又在這造謠?”

徐皓洋做了一個閃避的動作,大聲喊冤說:“這又不是我說的,是人家女生傳的。”

“是誰說的?”李旭問。

徐皓洋表情有些爲難,猶猶豫豫地說:“這我也不太清楚,我也是聽別人說的,說你對孫雯靜有意思,還說……”

“還說什麼了?”

“哎,你還是別問了,我不好說。”

“是不是挺難聽的?”李旭盯着他說。

“旭哥,你也聽說了?”徐皓洋滿臉詫異。

“別廢話,讓你說,你就說。”

“還說你……想打蘇有有的主意。”

……

李旭聽着徐皓洋的話,臉上神情不變,心裏卻像有一萬頭草泥馬奔騰而過。

他早就料到女生那邊不會說他什麼好話,畢竟他是逃課慣犯,又老是往網吧跑,在別人眼中,怎麼看都是個反面典型。

可他怎麼也沒想到,會離譜到這種地步。

他和孫雯靜連話都沒說過幾句,怎麼就傳出對她有意思了?

還說他打蘇有有的主意?他不過是看在同學的份上,順便給她帶了一份烤冷麪而已。

這些女生也太有想象力、太會編排人了吧!

什麼自甘墮落、不可救藥,他怎麼樣,跟她們有毛關係?他好像也沒招她們惹她們吧?

“旭哥,你生氣了!”見李旭半天不說話,徐皓洋小心翼翼地問。

“生氣?我有什麼好生氣的。”李旭笑了笑,無所謂地說。

見李旭似乎真沒生氣,徐皓洋也放下心來,笑着說:

“旭哥,你這麼想就對了,這些女生就這樣,特別喜歡嚼舌根子,沒必要跟她們一般見識……”

可這小子話還沒說完,就捱了李旭一腳,被踹得一個趔趄。

“旭哥,你踹我幹什麼?”

“踹你幹什麼?誰讓你小子總是瞎造謠。”李旭沒好氣地說。

女生那邊會傳得如此離譜,跟徐皓洋這小子沒事就喜歡瞎起鬨、造他的謠,絕對脫不了干係。

……

10月30號,週六。

李旭早上又起晚了,9點了才被鬧鐘叫醒。

最近這些天,他是越來越懈怠了,昨晚又刷視頻刷到了大半夜。

這兩天,在那個叫花花的女生之外,他又發現了一個比較喜歡的女生。

叫豔子。

這女生似乎不是主播,大概率是明星,或是女團的成員。相冊裏關於她的視頻,幾乎全是舞臺表演。

身高腿長,清純嫵媚,跳起舞來更是婀娜多姿、靈動妙曼,傾國傾城。

李旭從未見過跳舞如此好看的女生,特別是她臉上那些豐富多變的小表情,太有魅力了。

讓他的審美都發生了動搖。

他以前不太喜歡個子特別高的女生,但現在卻覺得找個這類型的女朋友似乎也不錯。

最好還會跳舞。

不對,是以後一定要找一個會跳舞的女朋友。

什麼叫見異思遷,這就是了!

李旭關掉鬧鐘,從牀上坐了起,感覺有些疲憊。

這一週他熬夜熬得太多了,一天最多也就睡四五個小時,估計黑眼圈都熬出來了。

他不由想起了三國中呂布那句名言:“我被酒色所傷,竟如此憔悴!”

不行,不能再沉迷於電子女友了。

下月1號,《詭祕》就要上架了,必須得努力,不能再這樣懈怠下去了。

下牀去衛生間簡單洗漱了一下,李旭打開櫃子,拿出一身新買衣服。

一件毛呢格子外套,一條黑色直筒休閒褲褲,還有一雙耐克的板鞋。

這身衣服是他目前最貴的一套,都是在品牌店買的,花了一千五六,僅是那一雙耐克的鞋子,就花了六百多,這還是打折款。

再加上一些零七八碎的花銷,他這個星期炒黃金賺的錢又都花完了。

真是由儉入奢易,由奢入儉難,李旭最近花錢是越來越大手大腳了。

“旭哥,你要去做什麼,又去網吧?”見李旭要出去,徐皓洋詢問說。

“不是。”

“那你幹什麼去?要不我跟你一塊去吧。”

李旭轉過頭,看了這小子一眼,“你小子總跟着我幹嘛,就不能一個人出去走走,想辦法找個女朋友?”

“旭哥,你不對勁?”

徐皓洋用懷疑地目光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旭,“你今天打扮的這麼帥,不會是約了哪個女生吧?”

見李旭不說話,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測。

“我猜對了,是不是?”

沈強也忍住不插話說:“旭哥,你真約了女生,約了誰啊?”

李旭懶得搭理這倆小子,對着鏡子照了照,感覺確實挺帥的,就準備出門了。

他現在在女生那邊“名聲狼藉”,這倆小子的大嘴巴可是“功不可沒”。

這時,一直坐在一旁的何偉宸開口說:“李旭,你那小說寫得怎麼樣了,賺到錢了嗎?”

聽他這麼一說,徐皓洋、沈強,還有剛從牀上下來的李觀富,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李旭身上。

“暫時還沒有,不過快了。”李旭隨口回應道。

“那你的小說是跟網站簽約了,還沒有上架是吧?”何偉宸接着問。

李旭有些意外地看了何偉宸一眼,這小子瞭解的挺多的。

“對,簽約了,還沒上架。”

“你跟哪個網站籤的。”

“起點。”

“你跟起點簽約了?那你真挺厲害呀,我聽說起點挺難簽約的。”何偉宸有些驚訝地笑着說。

“你聽誰說?”李旭好奇問。

這會兒,大多數人對網文這個行業都缺乏瞭解,要不覺得比較神祕,網絡作家聽着還挺牛的,要不就覺得是不務正業,網上寫書不靠譜。

“我聽三班曹建飛說的,他也在起點寫小說,但沒你厲害,寫了十幾萬字了還沒有簽約。”

李旭聽了,只是點了點頭。

在起點,十幾萬字籤不了約太正常了,幾十上百萬字沒簽約的都有不少。

好像寫出《詭祕》的那個未來的白金大神,第一本書就是寫了六七十萬字才簽約的。

他也是看了《暖男》後才知道的。

“對了,你寫的小說叫名字,有時間我也看看。”何偉宸又問。

李旭猶豫了一下,說:“叫《詭祕之主》”

“什麼之主”沈強沒聽清,追問說。

“詭祕之主。”

李旭又重複了一遍,說完,便轉身離開了宿舍。

沈強起身往門外看了看,見李旭走遠了,轉頭對徐皓洋說:“你說,旭哥他跟哪個女生約會去了?”

“我也不知道,反正肯定不是咱們班的。”徐皓洋搖搖頭說。

他跟李旭最熟,其實能猜到點什麼,但想起李旭之前的警告,便不敢再隨便亂白話了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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